01創傷後壓力症狀
針灸 - 創傷後壓力
02恐懼生理反應
受試者
93 位,戰鬥相關創傷後壓力症退伍軍人
年齡:18–55 歲
納入:符合 DSM-5 PTSD 診斷、CAPS-5(臨床醫師施測PTSD量表)≥26分、創傷事件(criterion A)發生於戰鬥部署期間;可合併焦慮、憂鬱等常見共病
排除:已知會干擾PTSD治療評估的因素、可能影響生理評估、過去治療不遵從或治療抗性、或有傷害風險之特徵(如甲狀腺疾病、睡眠呼吸中止、重度顱腦創傷等)
介入
針灸、電針灸並用
取穴:標準處方穴位(仰臥11穴+俯臥14穴交替使用,另依當次症狀由15穴清單中選加至多3穴)
劑量:每次60分鐘(問診10分鐘、脈診舌診5分鐘、行針得氣10分鐘、留針30分鐘、起針5分鐘)、每週2次,15週內完成最多24次治療;留針期間以2/100Hz疏密波電針刺激2對穴位
對照
假針(微量刺入)對照
設計:於對應穴位外側/內側2公分之非穴位點淺刺(<0.25吋),操作者不主動行針或求得氣;假電刺激器僅閃燈無電流輸出;亦採仰臥11穴、俯臥14穴交替
盲性:患者不知分組;結果評估者、統計人員及臨床醫師對評估資料不知分組;施針者知道分組(針灸先天限制),但錄影保真度評估顯示參與者實際上維持盲化